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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八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3)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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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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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1—87039017 陶将/张全明,0571—87020617 李夏姗;

邮箱:zjsx @vip.163.com;

邮编:310006;

参赛表格请至至浙江文艺网(www.zjwenyi.cn)下载,点击阅读原文进入。

 

六、作品入选设置

(一)本届全省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230幅(组)左右。设:金质典藏作品8幅,银质珍藏作品12幅,铜质收藏作品20幅。

(二)“青年组”,入选作品约40幅(组)左右。设:金质典藏作品2幅,银质珍藏作品3幅,铜质收藏作品5幅。

(三)评委推荐作品,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入选作品中推荐一幅(组)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作品。同时,展览将对组织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基层摄协给予表扬。

七、其他事项

(一)参评者应实名投稿。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或投稿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二)纪录(文献)类入选作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一票否决”。艺术、创意和商业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三)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四)入选展览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再另付稿酬。

(五)展览评选结果将在浙江文艺网和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微信平台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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