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旅游摄影协会会员入会细则
(2020年6月2日象山县旅游摄影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理事会议通过)
1、提出加入象山县旅游摄影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 年满十八周岁;
(2) 赞成本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2、凡申请加入本会者,须由二名本会会员介绍。
3、凡申请加入本会者,需报送下列材料:(1) 入会申请书1份;
(2) 选送本人代表作品8幅,形式为电子文档,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短边不小于2000像素,文件量不小于3MB;
(3) 2吋纸质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证件照电子文档1份;
4、相关材料报送到本会秘书处,秘书处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初步审核,呈送理事会讨论。
5、经理事会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审核讨论通过后,即可成为本会会员,并发给会员证。
6、对本会作出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入会条件。
7、采用定期审批制度(每年两批次),具体时间在官网公布,有意入会者可在规定时间段向秘书处提出申请。
8、入会手续和会费缴纳(1) 申请人的入会申请被批准,按要求办理入会手续并缴纳会费后,成为象山县旅游摄影家协会会员,协会将及时为其发放会员证;
(2)协会审核后,通知申请人向协会工作人员缴纳五年会费共300元,证件工本费50元,标准2吋证件照1张、证件照电子文件1份。
(3) 连续5年未缴纳会费者,视为自动退会。本会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终止其各项会员权利,收回会员证,并在本会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告。
9.会员待遇福利(1)享受本协会组织的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2)会员证可以享受全部合作景区免票待遇。持证进入合作景区,需同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证会员应文明游览,爱护协会的形象,若做出有损协会、有损合作景区的行为,一经查实,协会和合作景区均有权收缴证件,所缴会费、工本费不予退还;
10.协会对会员证实行年检制度,经过年检、有协会专用年检标记的证件方为有效证件,没有特定年检标记,合作景区有权拒绝认可,无特殊情况,年检五年进行一次。
11.本细则经象山县旅游摄影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解释权归属象山县旅游摄影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