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摄影艺术展览是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的全省性综合摄影展览,是浙江省摄影水平与成就的重要展示,目前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七届,留下了一批历史价值高、社会影响大的精品佳作,推出了一批德艺双馨的摄影人才,为我省摄影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做出了突出贡献。
浙江省第十八届摄影艺术展览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二为”方向、“双百”“两创”方针,为时代存照、为人民画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勇立潮头方显担当”的新期望,谱写浙江摄影事业新篇章。展览倡导摄影作品关注本土、专注当下,鼓励探索创新、真情实感、个性鲜明、风格多样,同时将推介一批有思想、有担当、有作为、有影响力的浙江摄影师。
本届展览从即日起开始征稿,诚邀浙江籍或在浙江工作、学习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作品应为2018年5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丽水市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丽水美术馆
协办单位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中国摄影网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三、评审时间
2020年7月
四、展览地点时间
丽水美术馆(2020年9月)
五、征稿细则
(一)浙江省第十八届摄影艺术展览分为纪录(文献)、艺术、创意和商业、多媒体视频、摄影画册五大类,单设“青年组”。
1. 纪录(文献)类
对拍摄客体(客观世界中存在的人、物、事件等)的视觉形象进行记录,用以向社会群体或个体传播信息,或用作档案文献资料为主要目的。纪录类作品须提供图片说明,包含时间、地点及对拍摄内容的描述。组照除总说明外还须提供每幅作品的分说明。投送纪录(文献)类的作品组照、单幅均可,组照作品每件限8—12幅。
纪录(文献)类特别设置:长期关注单元
摄影师长期关注某一题材,用影像讲述浙江故事。本单元对拍摄时间没有限制,但至少须跨越3个年度。只征集组照作品,每件限20—30